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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故事

  144.故事 (第2/2页)
  
  这里是北大与卡塞尔学院联合开办的附属中学,卡塞尔学院中国预科班就在这所学校中。
  
  那间茶室则是很多年前昂热第一次来中国的时候留下的,很有些老旧,但相当干净,保留了当年的风格和模样,房间里也没有积灰,纸煳的窗户大概每年都换,既没有变得满是破洞上面的图案也没有褪去,还是崭新,阳光透进来的时候朦胧得像是女孩的纱裙,丁达尔效应让昂热可以看见纸窗透进的光柱里悬浮着无数灰尘,被门外的风卷在小小的气旋中。
  
  老家伙吧嗒吧嗒地抽着雪茄,目送着年轻人们渐渐远去,直到再也看不见那两个背影。
  
  门被守候在外面的专员悄然关上,扑面而来的光雨缓缓收缩,从几乎占据整个茶室到只能把光铺满茶桌,到最后只剩下细细的一道缝,那道缝就沿着昂热的眉心向上向下,最后什么都不剩,一切的嘈杂和躁动都从老人的身边消失了。
  
  他静静地喝茶,直到饮尽杯中的所有茶水,又轻轻地掂起茶壶,给自己重新酌满,终于微眯着眼从茶盏的下面抽出一张信封。
  
  折刀悄无声息地割开信封的一角,他把信封里的信笺纸倒出来,上面只有笔墨挥洒的一个人名和一个地名,写下这几个字的人一定内敛深沉,因为那几个字就内敛得像是把山承载在纸上。
  
  仅仅两行字,却带着莫名的血腥味道,直冲昂热的鼻腔,然后冲进他的脑子里,某种名为愤怒与仇恨的东西几乎要抑制不住地从眼睛里满溢出来。
  
  “弗里德里希.冯.隆”。
  
  “凤隆堂”。
  
  ——
  
  四面八方都是人,人潮叠着人潮,嘈杂的声音像是人间传彻到地狱,遮着大幕的巨大投影屏就竖立在运动场的尽头,曲形的搭建舞台上几个小小的人影蹦蹦跳跳。
  
  随着某种尖利的哨声响起,体育场观众台上的人们忽然同时安静了几秒,这时候大幕便在几个小人影的身后缓缓拉开。抱着吉他的怪兽和石头、扶着贝斯站住的玛莎、坐在电子鼓中间的冠佑和那个总有点婴儿肥的主唱阿信,五月天的成员们出现在大屏幕上,每个人都朝着四面八方挥手,每个人的脸上都还是带着和十年前一样意气风发的笑。
  
  掌声、哭声和欢呼声层层叠叠,就像四面八方汹涌而去的海潮。
  
  几百个、或许几千个荧光棒在路明非的面前晃动,有女孩骑在大概是男朋友一类的角色的脖子上,一起扯出来巨大的横幅,横幅上就写“石头我爱你”或者“五月天加油”一类的话。
  
  很少有哪个乐队能从千禧年之前一直火到2010年的今天,尤其是在今日的大陆,流量的时代好像已经初具端倪,人们已经开始习惯于那些走马观花般的小鲜肉之类被捧出来的大牌,如五月天这般直到今天依旧有十八岁的女孩子为他们欢呼的乐手已经越来越少了。
  
  路明非被挤在人潮中,夏弥和诺诺分别在左右,师妹把双手拢成喇叭状聚在嘴边大声喊“阿信我爱你!”,诺诺就在他的右边紧紧抱住男人的胳膊,用左手用力地挥舞荧光棒。
  
  师姐和师妹刚才原本凑在一起笑声嘀咕着什么,脸上都露出娇羞的模样,路明非颇有些被孤立在外的感觉,凑在一旁偷听,但被诺诺发现了,两人便停止了交谈,一人揪住了这厮的一只耳朵猛拧,这时候那俩耳朵还火辣辣地疼。
  
  前几日下过大雨,所以今天这座城市的空气居然格外清新,连着五月的阳光都美得像是在滤镜中,太阳缓缓向着城市的西方天际线去了,然后就消失在西山的后面,只留下仿佛被火焰烧透的云仍在天边,夜色随后渐渐从东方笼罩过来。
  
  无数根荧光棒在体育场的四周被点亮,像是无数只追逐音乐的萤火虫,
  
  他们或许追寻的并不是音乐,而是千禧年至今无法忘记的时光与岁月。
  
  “各位远道而来的朋友,大家晚上好。”
  
  “我是你们的阿信。”“我是石头。”“我是怪兽。”“我是玛莎。”“我是冠佑。”
  
  “我们是五月天!”
  
  “很久不见,再度重逢,我们都很高兴……”
  
  路明非心里没有多少波澜,他其实不太喜欢摇滚乐,就算听激昂的歌也会选择钢琴伴奏。
  
  不过他一直很佩服那些敢站在很多人面前展示自己的人,他们很自信,自信的人都是勇士。
  
  路明非想起忘了听哪个朋友说的一件事情,阿信第一次上台唱歌是1997年,那一次他穿了很有些紧身的窄脚裤,腿在裤管里打抖的时候评委都在发笑,所以后来他都更喜欢穿黑色礼服西装和牛仔裤。这么说来的话那些勇敢的人也并不都是生来便勇敢,有的人的勇敢是要从骨子里榨出来的。
  
  这时候那个叫阿信的大男孩把话筒高举过顶,两位吉他手则弹奏出近乎于轰鸣的前奏,电躁的鼓点也随之响起,灯光从天而降,打在五个男人的身上。
  
  “今夜的第一首歌,我们将为各位带来——”
  
  “《你不是真正的快乐》!”阿信声嘶力竭地吼叫着。
  
  观众们越发沸腾了,女孩们尖叫着,男人们也都站起来把身体前倾,夜色在此时彻底降临,这个世界变得寂静又热闹。
  
  路明非悄无声息地挤到过道里,这样他就觉得好多了,能喘过气来了,夏弥和诺诺都蹦蹦跳跳很有些欢乐,黑色的眸子和深红色的眸子都像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宝石,宝石的表面倒映出无数的星光,那是会场中被人们挥舞的荧光棒。
  
  路明非从贴着自己内衬的口袋里拿出一包那天早上买的烟,盒子里面只剩下一支了,锡纸的褶皱中藏着细细的烟丝,有零零落落的光落进香烟盒子,路明非把最后那支烟取出来,犹豫了一下却并没有点燃,只是夹在自己的耳朵上。
  
  他想人这一生总有一天会学会喝酒,也总有一天会学会抽烟,烟和酒好像都能麻醉那些悲哀和悲凉。
  
  他不抽这支烟是因为它不是柔和七星,那一次从日本回来之后路明非学会了抽烟,但除了雪茄,他只抽柔和七星。
  
  这是那对兄弟抽的烟。那对兄弟里的弟弟在死去的时候都赌他赢。
  
  那确实是一首很棒的歌,路明非靠在过道的栏杆上,有保安大叔原本准备呵斥他,但被同伴制止了。大叔的同伴是个很有些新潮的年轻人,染着黄色的头发,年轻人大概是很早就辍学出来打拼的坏学生,脸上的表情吊儿郎当桀骜不驯,但终归还是有点眼力见儿,过道上那个衣冠楚楚的家伙身上的行头放在国内能买他们俩之中任何一个的命。这并不是说超越法律的人命买卖,而是说如果他俩给路老板打工出了意外,那身衣服就能当得上一个人的赔偿金。这种人还是不要招惹为好。
  
  夏弥探出身子来牵起路明非的手,女孩的身上是淡淡的花香,像是郁金香的味道,又像是记忆中很远很远的馨香,师妹的手软且白,修长又有点凉,小脸还有些红扑扑的。
  
  “师兄师兄!你在想什么!”夏弥扯着嗓子问。
  
  “大概是在想某个姓上杉的大小姐吧!”诺诺居然也探出身子来牵住路明非的另一只手,女孩们一起用力把路明非重新拉了回去。
  
  路明非无声地笑笑,他想自己又做了错事,让人会错了意还把自己也要搭进去了。
  
  这时候阿信唱的那首歌已经到了高潮,也到了结尾,它的尾调居然与前奏相同,路明非突然就愣住了,他极目远眺,眼睛里似乎是群星在闪烁,大屏幕上是巨大的焰火盛开,这个世界好像在此刻都要被震碎了。
  
  “……我站在你左侧却像隔著银河
  
  难道就真的抱着遗憾一直到老了然后才后悔着
  
  你值得真正的快乐
  
  你应该脱下你穿的保护色
  
  为什么失去了还要被惩罚呢
  
  能不能就让悲伤全部结束在此刻
  
  重新开始活着——”
  
  振聋发聩的高音让路明非有些想哭,直到最后所有的伴奏都结束,重新开始活着这一句仍在喷涌分明激昂却莫名让人悲伤的尾音。
  
  体育场的正后方,也即是舞台和大屏幕的后方,焰火的轰响伴随悠长的哨音在歌声尚未落下的时候忽然奏起。
  
  真的有一束束烟花在这个五月的夏夜被发射,仿佛一道道逆射的流星划开天空,大概同时有几十箱烟花被点燃引线,从天而降的光把整个体育场都照得通亮。夏弥和诺诺同时抬头去看,路明非则看看夏弥又看看诺诺。
  
  她们的眼睛里好像正绽放出一整个花田。
  
  女孩们的侧脸在烟花的照耀下流淌着淡淡的光。
  
  “真漂亮啊。”路明非轻声说,他不再去看身边的女孩,像她们一样抬头去看天上繁华的焰火,他很久没有感受过这样喧嚣的美好了,很久了。
  
  裙带般温软的光火中,女孩们的目光在流光中交汇,诺诺和夏弥的脸颊都渲染着诱人的绯红,她们的睫毛颤抖,肌肤莹白,烟花的光都不及女孩们的羞怯十分之一的美好。
  
  柔软的东西同一时间轻轻触碰男人的两颊,伴着让他眩晕的馨香和微微低沉且凌乱的女孩的喘息。
  
  轻轻的吻一闪而过,像是朝露又像是晚霞,你都怀疑是不是真的曾发生过,路明非呆呆地愣在原地,像练了什么不动如山外家功夫。
  
  夏弥和诺诺咯咯咯地笑着去抱他的胳膊,这时候路明非的脸忽然像是被一层红墨水渲染了一样从下往上红了个通透,耳朵里简直要冒出蒸汽来。
  
  “师兄你真没出息欸。”夏弥悄悄和路明非咬耳朵。
  
  其实有些环节没写出来,比如经历尼伯龙根事件后夏弥和诺诺的关系变得很好,她们都知道对方喜欢路明非也知道路明非对两个人都有感觉。
  
  不过日常还有一些,后面几章慢慢写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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