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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一约既定万山难阻

  146.一约既定万山难阻 (第1/2页)
  
  没有等到演唱会散场夏弥和诺诺就想离开了。
  
  混血种原本就是这样的东西,孤独渗进骨子里,从来都更喜欢安静而厌恶喧嚣。
  
  工人体育场附近就是朝阳区,这里是中国最有钱的区县之一,有很多大人物在这里定居,富商、政客、教育家、科学院院士……
  
  当然也有那些混血种里面的大人物藏在这里,把自己装得人畜无害。
  
  路明非以前其实没有太多机会来这座城市,虽然它其实离得并不算远,甚至骑上那辆二手自行车都只需要几个小时就能跑个来回,他只记得丰台那边有家农家乐,农家乐门口有两棵枣树,秋季来的时候枣子就熟了,他以前在那里打过枣。
  
  不过那是很久以前了,记忆都有些模糊,只记得老爹和老妈都还没有出国,路麟城和研究院里的某位所长在风吹树叶的声音里喝酒,觥筹交错中路明非依稀见到大人们的刀光剑影。
  
  那大概就是所谓的社会吧。
  
  社会其实也是江湖来的,大家都练了自以为天下无敌的神功,兴致冲冲地从老铁匠那里拿了生锈的铁剑诀别了村口的翠花,就骑着毛驴开始闯荡天涯。有人一帆风顺习得乾坤大挪移成了明教教主,有人步入歧途学了葵花宝典成了东方不败,但更多的人最终成了酒肆里那些被大侠们无意中砍死的江湖路人甲乙丙。
  
  路明非那时候想自己以后一定是郭靖那般的英雄人物,活的时候和黄蓉你侬我侬,死的时候则死守襄阳,大声地告诉城下的蒙古人自己是宋人。
  
  今天的他岂止是郭靖,简直是M78来的奥特曼。
  
  从工人体育场离开的时候已经入夜了,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从很早的时候就点亮,车流穿行的时候就像是发光的长河。夏弥一路都在说晚上想吃麻酱火锅或者潮汕牛肉,诺诺在嚼一颗柠檬味的泡泡糖,那种让人垂涎的酸香总在撩拨路明非的嗅觉,一个很有些年纪的司机大爷把他们送到了国贸,到处都是车,到处都是人,抬眼就是玻璃幕墙和广告牌,高耸的写字楼组成了两面高耸的墙,夜空像是一条线那样很远很细。
  
  他们好像漫无目的地在这座城市里闲逛,走到哪里就在哪里停下来,可路明非只觉得迷惘,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是在这大城里迷路了。
  
  也或许不是迷失在了长安的街头。
  
  而是迷失在了命运的洪流中。
  
  “我以前也是附中的校友,算是预科班升上去的学生,对这里还蛮熟悉的。”诺诺穿着很显腿长的紧身牛仔裤,上身则是稍微有点收腰效果的T恤配小外套,还是个青春活力的漂亮小妞儿。
  
  “是呢是呢,我可是听着诺诺姐的传说长大的。”夏弥双眼好像在冒出小星星来,女孩们手挽着手好像完全忘了身边还有个路明非,路明非也并不觉得苦恼,委实说他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和夏弥的关系,虽然在尼伯龙根里说了那样的话,可出来之后也一直没机会和师妹单独相处什么的……
  
  而且师姐和夏弥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时候变得那么亲密的,路明非也全然没有头绪。
  
  人潮熙攘,同行者似乎唯有无措的孤独,世界上所有的声音都在渐渐远去,路明非的脸上却露出一丝微笑来。
  
  走在前面些小声交谈着些什么并且不时将目光投向身后的夏弥与诺诺、擦肩而过西装革履谈笑风生的男人、风掀起格子长裙的裙摆露出纤细美好小腿的女孩……
  
  这个世界上所有那些能够互相分享温暖的人忽然之间便好像化作了某个画家笔下的水墨,从轮廓到填充他们的色彩,一切都在缓慢地淡去。
  
  直到最后整个世界寂静无声,那些巨大的玻璃幕墙、那些出现在这座城市每一个角落的广告牌、那些伫立在免税店门口用来宣传自家新品的大银幕……
  
  这个凉风习习的夏夜中,四处都是“GG”两个字母被呈现出来,好像全世界都在庆祝路明非打了一盘好游戏,他绝地翻盘了,他赢得很漂亮,对手心服口服,整个世界都要为他欢呼。
  
  “哥哥,你的运气很罕见的好起来了呢。”小魔鬼手里拿着一袋炒板栗,香甜的味道扑鼻而来,路明非终于笑出了声。
  
  “所以这就是命运的米诺陶迷宫中唯一的HE结局,对吗?其实校长从开始就没有准备要杀死夏弥和杀死芬里厄。”路明非伸手摸了摸路鸣泽的头,然后从他的袋子里捞走了一颗板栗。
  
  糖炒板栗的味道有些像是香芋,又有点像是用红糖和白糖一起煮过的红薯。
  
  路明非其实不那么喜欢吃这种东西,甜则甜了,多了便腻。
  
  “怎么会呢,迷宫之所以为迷宫,便是因为它只有一个出口,你只有做对了所有的选择,伱才能见到现在的这个结局。”路鸣泽吐了吐舌头,他看到路明非在马路牙子上坐下来,于是自己也坐下来,两个人的面相居然真的有些相似,很像是真正的兄弟。
  
  或许路鸣泽没有骗他,路明非心想,这小子真是他弟弟。
  
  “如果最开始你就选择了师妹,你会做什么,哥哥,你难道不害怕那个发起狠来的自己吗?真正的亡命之徒,把自己的命都放在筹码里的赌徒,你会在那辆车里杀了昂热吧?”路鸣泽啃板栗的动作像是一只仓鼠。
  
  路明非忽然不寒而栗。
  
  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他的人就是路明泽,就好像最了解浮士德的人从来都不是他自己而是那个引诱他堕向地狱的魔鬼一样。
  
  从地狱中走出来的东西,总是更擅长于洞察人心。
  
  路明非知道自己确实是一个偶尔会发疯的人。他总是耷拉着眉眼,眼帘低垂着,没有人能看到他的眼睛,这是因为他是一个天生的好演员,擅长把有关自己的一切都隐藏起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双眼睛里多了许多情绪,也变得比过去更加虚弱,更加疲惫,更加疯狂。
  
  某种意义上来说,路明非才是真正的狂徒。
  
  如果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里路明非做出了不同的选择,昂热就成了他的敌人。而自从经历了东京事件之后,他已经习惯了不给自己留下余地也不给敌人留下余地,在那辆劳斯莱斯中能活下来的只有一个人,他和昂热之间总得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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